泰国发布“疫期签证新规”:外国人可在泰申请延长停留至4月30日!
在泰的中国同胞们,最近几天最关心的,除了泰国疫情发展,就是“我的签证到期了以后怎么办”了。而这个问题,今天终于有了一个新的政策和正式的回答!日前,泰国内政部发布了一份官方文件,文件主要内容为“对疫期滞泰外国人实施的特别条例”。
在泰的中国同胞们,最近几天最关心的,除了泰国疫情发展,就是“我的签证到期了以后怎么办”了。而这个问题,今天终于有了一个新的政策和正式的回答!日前,泰国内政部发布了一份官方文件,文件主要内容为“对疫期滞泰外国人实施的特别条例”。
大体如下:
01
根据泰国1979年《移民法》相关规定,持有长期有效入泰证明以及持有1年有效期可返泰证明的外籍人士,可延迟至截止日期后入泰,但待疫情形势好转后上述外籍人士需在移民局规定时间内以最快速度返泰;
02
短期留泰的外籍人士(包括落地签)签证到期后可于3月26日起申请暂时留泰:
可于3月26日—4月30日期间申请延长留泰期限;
可于3月26—4月30日期间申请延长外籍人士24小时报道;
待疫情好转之后,外籍人员需遵循1979年《移民法》第37条例(5)及泰国内政部相关规定。
03
根据泰国1979年《移民法》规定,针对获许从边境口岸持卡入境泰国的外籍人士:
从3月23日起泰国关闭边境关口日起,暂时先延长外籍人士停留泰国的时间;
在关闭边境口岸7天内,允许外籍人士从边境关口出境。
该公告自泰国政府公报网公布后即日生效,公告时间为2020年4月7日,签署者为泰国总理兼国防部长巴育上将、泰国内政部长阿努蓬。
此前,泰国部分媒体报道,泰国移民局向内阁递交的“原始草案”中,包含“旅游签入境的外国人,签证续签一次后,可以每30天自动得到一次续签”。
而从这一份正式公布的文件来看,显然“自动获得续签”是不存在的,持旅游签和落地签等短期签证的外国人,只能延长停留到4月30日,并且不是“自动”,而是需要“申请”!
至于持有泰国长期签证,或者回头签,但是不在泰国境内的外国人,即便你的签证过期了,也还是可以入境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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