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详细了解泰国养老保险制度
20世纪90年代以来,泰国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被誉为“亚洲四小虎”之一。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泰国也逐步建立了适合其本国国情的养老保险体系。
20世纪90年代以来,泰国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被誉为“亚洲四小虎”之一。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泰国也逐步建立了适合其本国国情的养老保险体系。
一.泰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概况
泰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大致包括两部分:一是公共部门、二是私营部门。但即使在这两个部门内,不同的群体仍实行不同的制度形式、其管理体制也是分割的、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享受到真正的社会保障。
1.就中央政府公务员而言,现行制度主要包括两部分:
一是基本养老金,实行现收现付制,由财政部直接管理、工作满37年后即可获得替代率为40%左右的基本养老金。
二是从政府养老保险基金获取的强制性补充养老金,平均工资替代率在30%左右。
2.就私营部门而言,1998年泰国通过立法为正规私营企业雇员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现收现付制,基本养老金的平均工资替代率为22%左右、其资金来源于政府社会保障办公室统一筹集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养老保险缴费率为6%(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其中还包括家庭津贴的资金来源)。
另外,泰国政府还积极鼓励雇主为其雇员建立各种形式的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除国有企业雇员公积金是强制性的以外,中央政府雇员、政府关联机构雇员和私营企业雇员公积金是非强制性的。
二、泰国的政府养老保险基金
1997年3月,泰国中央政府为其公务员建立了政府养老保险基金,并设立了专门的法人机构——政府养老保险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这个基金是缴费确定型的养老保险基金、实际上是一种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集中管理的养老储蓄基金、目前150万应参保的中央政府公务员约有70%的人已经参保。
政府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为中央政府公务员及其雇主(中央政府)分别按公务员工资的3%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公务员退休后可以一次支取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出于基金建立时间不长,目前人多出少。截至2000年6月,基金规模约为30亿美元。
三、私营企业养老保险
私营企业雇员的养老保险计划是1999年才开始的。作为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强制性老年退休金计划被推出,用以取代之前仅涵盖残疾、生育和疾病患者的福利计划。老年退休金计划由薪酬为基础,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的一个计划。私营企业雇员强制性参与这一计划,由雇主和雇员各缴纳工资的3%,而政府将为其支付工资的1%,其总额就是雇员能获得的老年退休金。
目前,泰国共有大约900万私营企业的员工参与这一老年退休金计划,但是仍有大约2200万人因为在非正规企业工作,而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福利保险。对于私营企业员工来说,如果想要获得金额退休金,必须在供职企业工作15年以上,并保证每月支付退休金,这样他们就能够在55岁前获得这笔退休金,根据规定,老年退休金可以享受免税的待遇。
四、低收入人群养老保障
泰国社会保障署1998年出台法定退休金制度。政府每年给贫困老人三四千泰铢(1美元约合35泰铢)的补贴。事实上,仅有一小部分贫困老人能够领取这份补贴。由于种种原因,那些至今未能取得泰国国籍、也没有本国身份证的早期移民,仍然无法享受政府针对国民的各类福利政策;一些居住在偏远地区的老人,由于对政府政策不了解,也无从领取补贴。
社保制度规定,退休年龄是55岁。只可延后,不能提前,领取退休金者必须是从原公司正式辞职后。唯一值得安慰的是,退休时,公司要按照劳动法发放一笔退休金,最高是1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