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柬埔寨必读,这些法律你必须要了解
随着近年来政府大力推动金边、暹粒及沿海地区的旅游业发展,柬埔寨已摇身一变,成为了投资领域的香饽饽。数据表明,柬埔寨近几年正处于黄金发展期,自2010年以来GDP保持高速增长。柬埔寨政府鼓励外商大力投资旅游业、基础设施及能源产业、创新和高科技产业等,并实施一系列的投资优惠,如免征全部或部分关税和赋税。
随着近年来政府大力推动金边、暹粒及沿海地区的旅游业发展,柬埔寨已摇身一变,成为了投资领域的香饽饽。数据表明,柬埔寨近几年正处于黄金发展期,自2010年以来GDP保持高速增长。柬埔寨政府鼓励外商大力投资旅游业、基础设施及能源产业、创新和高科技产业等,并实施一系列的投资优惠,如免征全部或部分关税和赋税。投资柬埔寨必读,这些法律你必须要了解。
柬埔寨投资相关的法律有哪些
《投资法》制约所有柬埔寨人和外国人在柬埔寨境内的投资活动,对投资主管部门、投资程序、投资保障、鼓励政策、土地所有权及其使用、劳动力使用、纠纷解决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投资法修正法》是对《投资法》的补充和修正。在投资申请、投资项目购进与合并、合资经营、税收、土地所有权及其使用、劳动力、惩罚等方面给出相关定义,并作出明确规定。
《关于柬埔寨发展理事会组织与运作法令》规定了柬埔寨投资主管部门——柬埔寨发展理事会的组织结构、职权任务和运作方式。
《关于特别经济区设立和管理的第148号法令》(2005年12月颁布),规定了建立经济特区的法律程序,经济特区的管理框架与任务、对经济特区的鼓励措施、对出口加工生产区的特别措施、劳动力管理与使用、职业培训、侵权与纠纷的解决。
《商业管理与商业注册法》,对商业公司的成立、组织、运作、解散、转让和变更做出了规定,对公司的类型进行了划分。
《商业合同法》,规定了所有类型合同的成立、履行、解释和执行。它也进一步详细地描述了某些类型的合同,比如销售合同、租赁合同、借贷合同、个人财产抵押和担保。
柬埔寨投资管理管理体制
在柬埔寨设立公司应向柬埔寨商业部商业注册局或商业部指定的工商登记处进行注册。如果要获得投资优惠,应先向柬埔寨发展理事会提交投资申请,获得有条件注册证书后,再行注册。
柬埔寨外商投资主管部门为柬埔寨发展理事会,柬埔寨发展理事会是唯一负责重建、发展和投资监管事务的一站式服务机构,该机构负责对全部重建、发展工作和投资项目活动进行评估和决策,批准投资人注册申请合格投资项目,并颁发最终注册证书。
对下列项目,需提交内阁办公厅批准:
(1)投资额超过5000万美元;
(2)涉及政治敏感问题;
(3)矿产及自然资源的勘探和开发;
(4)可能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基础设施项目;
(6)长期发展战略。
柬埔寨投资优惠政策
1、外国投资优惠
外资同样可享受美、欧、日等28个国家/地区给予柬埔寨的普惠制待遇(GSP)
2、投资保障
①对外资与内资基本给予同等待遇,所有的投资者,不分国籍和种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②柬埔寨政府不实行损害投资者财产的国有化政策;
③已获批准的投资项目,柬埔寨政府不对其产品价格和服务价格进行管制;
④不实行外汇管制,允许投资者从银行系统购买外汇转往国外,用以清算其与投资活动有关的财政债务。
3、投资优惠
经柬埔寨发展理事会批准的合格投资项目可取得的投资优惠包括:
①免征投资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建筑材料、零配件和原材料等的进口关税;
②企业投资后可享受3-8年的免税期(经济特区最长可达9年),免税期后按税法交纳税率为9%的利润税;
③利润用于再投资,免征利润税;分配红利不征税;
④产品出口,免征出口税。
柬埔寨外资准入的规定
柬埔寨对于外商投资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如下表所示:
1、鼓励类
创新和高科技产业;创造就业机会;出口导向型;旅游业;农工业及加工业;基础设施及能源;各省及农村发展;环境保护;在依法设立的特别开发区投资。在上述领域的投资优惠包括免征全部或部分关税和赋税。
2 、限制类
外商在柬投资,用于投资活动的土地,其所有权须由柬埔寨籍自然人、或柬埔寨籍自然人或法人直接持有51%以上股份的法人所有;
允许外商以特许、无限期长期租赁和可续期短期租赁等方式使用土地;
外商有权拥有地上的不动产和私人财产,并以之作为抵押品。
3 、禁止类
神经及麻醉物质生产及加工;使用国际规则或世界卫生组织禁止使用、影响公众健康及环境的化学物质生产有毒化学品、农药、杀虫剂及其他产品;使用外国进口废料加工发电;森林法禁止的森林开发业务;法律禁止的其他投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