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在海外买房犯法?大热的泰国房产还能买买买吗
总的可以这么说,如果是不经过国内外汇监管的海外买房行为,当然都是违法的。但这绝不等同于所有海外买房的行为都会涉嫌非法外汇买卖。更没有说移民也不能在海外买房。实际上,合法的海外资产转移途径规定也非常明确,也有很多人可以不受限制转移财产,自由在海外买房。
很多人一直在咨询邦邦,中国人能否在泰国买房吗,邦邦一直肯定的回答:可以。随着问这个问题人数的增多,邦邦发现事情并不简单,原来很多人看到了一篇公众号文章《中国人在海外买房可能坐牢! 重磅文件震惊华人,海外买房涉违法》,对于海外房产投资犯法的说法感到恐慌,来找邦邦确认。
邦邦第一时间找来相关文章并仔细阅读,发现这只是作者对于一个文件的推断,并不是真的,但已成为耸人听闻的谣言,给不少有意投资泰国房产的朋友,带来很多不必要的恐慌和困扰。所以,今天我们就来看看,这份文件到底说明了什么。
中国人海外买房犯法是真的吗
中国人在国外买房可能会坐牢?这个听上去不怎么像事实的信息,竟是真的……
春节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文章一出,引起了巨大震撼。
根据文件提供的对非法支付结算、非法买卖外汇的解释,核 心要点大致有以下几条:
明确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定义:比如,继续限制使用受理终端或者网络支付接口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交易退款等非法方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货币资金;非法为他人提供支票套现服务等。
明确了“非法买卖外汇”的处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明确了什么是“非法买卖外汇”的“情节严重”:比如“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等。
明确了什么是“非法买卖外汇”的“情节特别严重”:比如“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等。
处罚从重:比如,同一案件中,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分别构成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处罚较重的数额定罪处罚。
这份文件,可以视为对境外汇款的进一步收紧限制。
去年12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就发布了对于资金流转的新规定文件。从2019年1月1日起,央行要求支付宝、微信支付这些账户5万元以上的大额交易进行上报。任何第三方也就是除了银行之外的机构,有类似资金交易都要受到审查和上报。
当时的央行通知施行,意味着国内个人账户的大额交易都将接受中央银行的监控和管理。这之中,不仅仅包括银行账户收支情况、网络银行收支记录,还将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非银支付机构的记录。只要一个人使用支付宝或者微信购物消费达到5万块钱以上、转账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就会受到风险监控。
而春节前最高法的文件,实际上就是进一步对非法支付结算和涉及到外汇的境外支付的处罚、定罪进行解释,也就是说,要进一步打击各类变相、隐蔽的外汇买卖行为。
其实,相关政策国家外汇局早有公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016年最后一天发布公告,宣布自2017年1月1日起,个人申购外汇需要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明确填写购汇用途和用汇时间。
个人申购外汇须明确更多法律责任,如果违反境外买房、洗钱、地下钱庄等六项禁止行为,将被列入“关注名单”,个人当年及之后两年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
《个人购汇申请书》需填写的内容包括:购汇人姓名、身份证号、人民币账号、外汇账号、币种、预计用汇时间(精确到月)、购汇用途等。
当然,这份文件中,虽然没有明确指明“非法外汇买卖”的具体用途,但以往外汇局多次通报过各类海外买房的“蚂蚁搬家”行为。还有境内外的资金呼唤,比如在国内售楼处售卖国外楼盘,收取人民币支付等行为。这些都属于央行会重点关注的“可疑交易”行为,当然会根据最高法的新规给出相应的非法外汇买卖的处罚。
总的来说,以往许多被通报处罚,甚至是定罪坐牢的海外买房行为,多半是想要通过各类地下钱庄等非法手段转移境内的资产,即使没有这次的新文件,这类行为也一直是违法的。可以这么说,如果是不经过国内外汇监管的海外买房行为,当然都是违法的。
但这绝不等同于所有海外买房的行为都会涉嫌非法外汇买卖。更没有说移民也不能在海外买房。实际上,合法的海外资产转移途径规定也非常明确,也有很多人可以不受限制转移财产,自由在海外买房。
如何合法在泰国买房?
我国对于个人购汇的用途是有明确规定的:央行于2016年12月31日夜间对银行下发的文件明确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个人购汇申报需要细化到用途和时间,禁止在境外用于投资。
2017年伊始,无论是手机网银、网点自助购汇机还是网点柜台购汇时,都需要先填写一份《个人购汇申请书》(下称《申请书》)。
申请书上明确,“境内个人办理购汇时,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违者将列入‘关注名单’,当年及之后两年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
但这绝不等同于所有海外买房的行为都会涉嫌非法外汇买卖,有三类人不受以上规定的限制: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6号)中的说法,这三类人是可以直接申请全部个人资产转移到境外:
1. 从中国内地移居国外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
2. 从内地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并取得特区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
3. 从大陆赴台湾地区定居的自然人。
简单的说,购汇转款的限制只针对中国大陆公民,拥有海外身份和港澳台身份的人不受影响。另外,如果您已经有海外资产,或者有境外收入,同样可以合法在海外买房。转移财产时需要准备6份不同的材料。
1. 《个人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需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3. 申请人收入来源证明以及财产权利证明文件:
(1)个人薪酬所得(包括工资和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等),需提交有关收入来源的证明;
(2)经营收入(包括私营业主、企业个人股东、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经营所得等),需提交个体户经营收入申报表、股权证明或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以及能证明收入来源的材料,如企业财务报表、企业董事会分配决议等;
(2)资本所得及变现:①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提交存款证明、股票、债券开户及交易记录,②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特许权使用等,需提交财产租赁、转让、特许权使用的合同或协议,房屋产权证,房地产买卖契约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等;
(3)偶然所得(包括合法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收入等)及其他财产或收入,需提交真实交易记录证明。
4.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由申请转移财产所在地或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从要求的6类材料,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材料是属于证明转移财产合法性的,而不是限制转移的。这就说明这种情况下的转移本身收到的限制较少。
个人换汇需注意哪些问题?
近年来,外管局大招不断,小编汇总了与个人相关的现行外汇管控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8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所有银行卡累计境外取现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同时将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
只要是在中国境内,任何方式的购汇,都要填写一张《个人购汇申请书》,申请表中除了个人基本信息,还增加了预计的用款时间和款项用途的详细信息;
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从20万元调整为5万元;
跨境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银行需要上报给央行;
境内个人购汇不得用于境外买房和证券投资;
分拆逃汇将被重罚;
若查出虚假申报,将列入“关注名单”,限制或禁止购汇,且记入信用记录。当事人当年以及今后两年以内都不再享有5万的购汇额度,还可能面临逃汇金额30%左右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居民出境最多可携带2万元人民币,或相当于5000美元的外币;
境内发卡金融机构需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
种种迹象表明,我国加强外汇市场监管的趋势明显,换汇压力将会越来越大,如果您有海外资产配置和身份规划的需求,需要提前筹备,越早办理越好!
以上就是邦海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国人在海外买房犯法?大热的泰国房产还能买买买吗》方面的知识了,如果还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联系我们的在线客服,邦海外的专业顾问一定会竭力满足您的需求。
风险提示:海外房产信息由开发商/项目方提供,请投资者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自行核实相关信息,谨慎投资。